在我12年的学生生涯中,我经常问自己:“这项校规真的有必要吗?” 我认为学生应该受到足够的尊重,能够行使作为人类的基本权利。然而,社会和学校似乎认为,只有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,才能保障他们的人权。从那时起,我开始寻找促进学生人权的方法。然后我发现,我居住的“大邱”没有“学生人权条例”。为什么呢?大邱的学生和首尔的学生并没有什么不同!